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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博士生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阅的规定

2009-08-22 研究生培养 点击:[]
  

 
关于对博士生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阅的规定


   
   
   
                                    大工校学位[2003] 8 号
   
   为了进一步强化博士生培养的过程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自2004年1月1日起,拟对每位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实行部分同行专家“双盲”评阅。由研究生院从专家库中选定3位作为“双盲”评阅专家,由作者本人提供隐去作者、导师姓名以及与作者有关的信息的3本学位论文,并填写3份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书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由研究生院直接寄出,其他5份外审程序不变。双盲评阅时间为一个月,待至少2份双盲评阅书及至少4份普通评阅书收回后,方可反馈给各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查,评阅结果按《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十七条执行,即评阅意见中有1份以上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属否定,则本次申请无效。
   
   
   

大连理工大学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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