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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5-12  点击:[]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
   (一)资助对象:已正式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选均可申报。其中,申请者为“百层次”人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为“千层次”人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已获“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经费资助,但项目尚未正式验收结题的受资助人(以正式印发结题文件为准),不列入本年度资助对象范围。
    (二)资助重点:由“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作为主要负责人开展的,聚焦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以及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要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所开展的创新型、应用型研究项目。
      二、资助类别和额度
    (一)A类项目:重点资助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和做好“三篇大文章”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内且依托相关企业开展科研活动的创新、应用型研究项目或进行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项目,以及使用自有科研成果进行自主创业的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万元。
    (二)B类项目:重点资助具有较好的研发价值、生产效益的创新、应用型项目或具有一定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2万元。
    (三)C类项目:是指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立项、项目负责人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
其中,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只限申报B、C类项目;同一申报者或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类资助项目,不可兼报。
     三、经费来源
     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由省财政在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者按申请类别填写《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项目资助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均一式一份)报所在学部(院)。其中《申请表》后需附纸张总数不超过15页(可正反面打印)的附件材料,包括相关业绩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百(千)层次”人选入选证明材料(文件或证书)。
    (二)学部(院)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于
5月21日12:00前 将《申请表》(含附件材料)和《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aomy@,纸质版交至综合实验三号楼303办公室。
    (三)资助经费的使用、资助项目的管理详见《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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