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 号)、《大连理工大学 2024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建设工程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拔尖学术专长的人才为目标,并结合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为做好复试录取工作,现对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拟录取基本要求
1、所有博士研究生候选人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学术型或专业型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2、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23年10月修订)》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学院组织的考核。
3、申请考核制考生须符合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4、考生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并于公示结束后邮寄报送学院教务办公室。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的外语加试时间为2023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采用线下笔试方式,详情参见以下网址:
http://gs.dlut.edu.cn/info/1173/13706.htm
3、本年度学院计划招收学术型博士108人,全日制工程博士24人,全日制学术型科研博士2人,全日制工程型科研博士1人,非全日制工程博士5人。以上计划中包括直博生8人,国际产学研用专项1人,专项计划学术型博士12人,专项计划工程博士5人。
三、复试程序及方式
1、第一轮资格审核与外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请考生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第二轮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复试名单(附件1)。
2、进入复试的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本年度的综合考核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四、综合考核
1、组织形式
综合考核由学院负责组织。综合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学院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名,且博士生指导教师数量不少于3人,考核组设专任秘书,负责记录考生回答问题情况,并对复试成绩进行统计。考核过程须严格记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等所有材料妥善留存。
2、综合考核(线下进行)
本年度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考生采用相同的综合考核办法。考核过程包括考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时长20分钟/人。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含英语能力20分)三部分各占100分,任一部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3、复试时间
综合考核工作时间为12月10日-17日,具体时间由学院各研究所决定,并通知考生。心理测试通过线上进行,具体时间在钉钉群(群号:68320000855)另行通知。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只作为录取时的参考依据。
五、 复试资料提交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12月10日18:00前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邮箱:dutfie@dlut.edu.cn。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PDF格式(见附件2);文件命名:“2+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思政考核表”。
六、录取
对于全日制学术型和工程博士,根据考核成绩、导师的招生名额排序录取。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对于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国际产学研用专项、学术型科研博士、全日制工程型科研博士单列排序录取。
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不采用递补录取。如追加招生计划,将开通二次报名考核。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被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2024年9月入学。
七、其它说明
1、录取的定向考生须签订《大连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入学前须将全部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到我校,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果发现学生假脱产,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2、被录取新生(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8101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01室(教务办公室)
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9027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综合实验三号楼313室
大连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