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大连市《“兴连英才计划”及配套实施细则》,现就开展大连市2023年7、8月份新引进及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注:学校已先后开展17批本地全职或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学部教师申报情况及认定结果已通过邮件发送,请已申请过的老师自行查找确认,同一层次的其他荣誉无需再次申请,已公示/已申报尚未出结果的无需再次申请,同一荣誉未认定成功的原则上无需再次申请。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范围
按照人才来连全职工作时间,可分别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本地高层次人才。2023年1月1日至8月11日全职引进来连者,可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本校博士后出站留校的属于引进类);在2021年5月10日之前已全职在连工作的,可申报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且申请认定的荣誉奖项应在2021年5月9日之后获得。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或晋升人才层次的条件,在来连后取得的,应当认定为本地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时间,一般以引进后在连缴纳社保时间为准。在连申报并入选国家海外人才引进计划、中科院专项人才计划等项目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时间以入选时间为准。由于社保缴费证明要在入职之后的次月月底才能打印,8月31日前无法开具的老师可以等下一批办理。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所列标准;
2.在连全职工作;
3.与在连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4.一般应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在连有任一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即可;
5.引进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实际年龄为准;本地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
二、申报及审核时间安排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8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omy@dlut.edu.cn,纸质版材料于8月1日前交至学部人事人才办公室(综合实验三号楼303)。
三、认定程序及申报材料
(一)个人申报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严格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附件1),准备以下材料:
1、【纸质版+word电子版】新引进人才填写《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2),本地在职人才填写《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附件3)。(单面打印,打印时删掉批注,仅限二页,申请人在“申请人承诺”处签字(可电子签名),不需要装订盖章;另需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命名方式“张三-大连市2022年度新引进/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2、【excel电子版】新引进人才填写《大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4),本地在职人才填写《大连市本地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6)
3、【纸质版+PDF电子版】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填写《引进高层次安家费个人承诺》(附件7)(电子版需有本人签字)
4、【PDF电子版】附件证明材料每人1份,按以下顺序,合成一个完整的PDF扫描件: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在一页同侧);
(2)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所有页面);
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需补签或续签的,请联系人事科84707530
(3)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者自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打印至2023年8月,若尚未缴纳保险,应于8月31日前打印,否则无法认定;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自2023年5月打印至2023年7月;外籍人才可用商业保险缴纳材料代替);
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办理方式(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等,选择任一项即可):
申请人可以线上开具医疗(生育)保险缴费证明,具体流程见http://perdep.dlut.edu.cn/info/1043/4727.htm。
如需开具其他保险缴费证明,请发送预约邮件至工资保险科邮箱(gzk@dlut.edu.cn)。预约邮件中请写明:教职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需要开具的社保缴费时间段及用途,并附身份证或玉兰卡照片。
(4)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或“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或国家学科评估A类学科(A+、A等级)博士学位人员”申请认定青年才俊的需提供取得博士学位时学校或学科排名);
(5)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需提供有效材料(如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来连前外地工作离职手续或外地社保缴费证明)证明其具体来连工作时间,无法提供者需提交引进时间书面承诺。
(二)单位推荐。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召开党政联席会审定推荐人选,以党委名义报送本单位的推荐报告
(三)审核公示。人力资源处复核材料,将拟推荐人选提交至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最终人选并公示。
(四)认定备案。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将认定结果上传至大连市人才大数据平台,待系统认定备案。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高层次人才认定须严格对照《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开展,不得超范围开展认定,不得擅自降低认定标准。
2.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1项即可。
3.曾在大连有过工作经历或社保记录,在全职离连工作后又返连工作的,若返连时间在2021年5月10日(含)之后,可申报引进高层次人才,但在一年之内,先后从大连同一家用人单位离职、入职者,不予认定为引进高层次人才。
4.将在QS、US News、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及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的国内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纳入青年才俊认定标准,且所有排名均以取得博士学位时情况为准。
5. 考虑原 39 所“985”高校均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毕业博士生水平相当,将原“985”高校和“双一流”高校一并纳入青年才俊认定范围。“双一流”高校范围,包括第一轮“双一流”高校以及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6.各类奖项荣誉的确定,以奖状、奖章、证书、正式文件等为准,公示信息不作为认定依据。所获奖项荣誉时间、名次等的确定,以授奖单位官方信息为准,其他单位或形式信息不作为认定依据。涉密奖项应注意信息保密,由所在单位进行脱密处理后申报。
7.《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21年修订)》所列高端人才第7条,取得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美国注册会计师(USCPA)、加拿大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香港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英国精算师(FIA)、北美精算师(FS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须在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大连成立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业等金融机构总部及省、市级分支机构工作,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监事会主席、行长(总经理)、或副行长(副总经理)职务,高校不在此申报范围内。
8.在安家费保障期内,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离连的,须返还已发放的安家费。
9. 拟享受安家费政策的人才应在本单位生产科研一线从事创新创业工作。
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