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大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补充申报适用2019年政策高层次人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注:学校已先后开展若干批次本地全职或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学部教师申报情况及认定结果已通过邮件发送至全体教师,请已申请过的老师自行查找确认,同一层次申请过但尚未出结果的无需再次申请,同一荣誉申请过但未认定成功的无需再次申请。如有符合下述条件的其他荣誉需申请认定,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材料。
大连市已于2021年对人才目录进行修订(新目录可见10月12日邮件),此次申报是针对2019版目录进行最后一次收尾,后续不再开展适用2019年版人才目录的任何形式补报工作。
一、认定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认定范围
1.引进类:2019年4月22日(含)至2021年5月10日(不含)间全职引进来连,且申报的荣誉贡献原则上于来连工作之前取得者,可申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引进来连时间一般以引进后首次在连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未在连缴纳社保的以与在连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时间为准。
2.本地全职:申报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者应于2021年5月10日(不含)前获得相应荣誉贡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需严格符合2019年4月版《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附件5)确定的荣誉贡献标准。
青年才俊中“国内外知名大学理工科博士学位”指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或与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当层次的国(境)外高校的理工类专业博士学位(相当层次可参照相近年份国际公认的大学排名数据,如“QS排名”);取得医学、中医药学博士学位人员,没有高校方面要求。
2.全职引进的尖端人才年龄不超过70周岁、领军人才不超过55周岁、高端人才不超过50周岁、青年才俊不超过45周岁,以引进时实际年龄为准,精确到日期;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除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已办理企事业单位延退延聘手续。
3.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
4.在连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同时满足多项荣誉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1项即可。
二、申报材料
1.附件1《申请表(引进类)》或附件2《申请表(本地全职)》(纸质版双面打印,仅限一页,在“申请人承诺”处签字,不需要盖章,另需提供Word版);
2.附件3《汇总表(引进类)》或附件4《汇总表(本地全职)》(Excel电子版版);
3.附件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供复印件):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张A4纸同侧);
(2)在连合法居留材料(以下任选其一:户口簿、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暂住登记凭证、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与申请认定层次对应的荣誉贡献凭证(海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当年QS等公认大学排名;如学历认证报告中未明确标识“理学博士”或“工学博士”,则需审查其专业名称是否能与我国教育部规定的理工类专业对应;如学历认证报告中标注的所学专业无法直接与我国理工科专业对应,需辅助提交专业说明;以“博士后”作为认定凭证的需提供出站证明,国外博士后可由合同替代,但需提供对应的翻译材料,具体情况可咨询84618687);
(4)申请人劳动/聘用合同(如需补签或续签,请联系人事科84707530);
(5)在连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者自引进来连后首次缴纳月打印至申报月,本地全职高层次人才自2019年4月打印至申报月;港澳台地区或外籍人才可提供商业保险缴纳材料代替)(办理方式:http://perdep.dlut.edu.cn/info/1043/3199.htm)。
因大连市社保系统正在进行数据迁移,已于12月15日停机,暂不能打印社保缴费证明,待恢复后再通知补交。
三、申报截止时间: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月5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综合实验三号楼303,电子版发送至aomy@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