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17〕13号),现启动2018年研究生单项奖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具体要求
1、奖
要求申请者在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课题研究上有重要发现;在各级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专利成果等;
2、文体活动奖
要求申请者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在各级学生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等;
3、社会实践奖
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二、奖励名额
单项奖推荐名额:6人。
三、注意事项
研究生单项奖与校优秀研究生和校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兼评。
四、评比流程
1、自主申报阶段:上交材料时间:11月15日(周四)上午9:00-10:00(请严格遵守时间,过期不候),纸质版材料交至综合实验三号楼316,电子版材料发至qile@。
参评同学到研究生院“研工处”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各类相应申请表格,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不超过两页),并附相关成绩或获奖的佐证材料一份(成绩单一页、单面打印,其他佐证材料不超过两页、可反正面),交至学部(学院、部)研究生辅导员处。
2、学部(学院)评比阶段:11月17日—11月20日
各学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参评同学进行相关奖励的评审工作,确定学部(学院)初评名单。
3、学校评审阶段:11月21日—11月23日
各学部(学院)将各类评审结果于11月20日17点前报至研究生工作处(个人申请表打印版一式两份,相关佐证及事迹材料一份,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chu@),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部(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奖结果。并将各类研究生评奖结果在学校适当平台予以公示。所有评奖工作结束,将择期进行集中表彰。
同学个人必须认真执行研究生奖励评定的相关规定,严格组织程序,确保公正公平;研究生凡在奖励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本年度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