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博士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博士生培养效率和培养质量,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各类研究生基本学制与学位申请年限的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完善淘汰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研究生应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现对我校超过基本学制的在学博士生分别进行清退、劝退和学籍预警处理。
一、清退处理
对2008级在学博士生进行清退处理。请各学部(学院)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清退汇总表》(附件1),于6月15日前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zhaoxw@。该类博士生也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退学申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附件2),6月15日前由各学部(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对于有能力在2018年12月份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工作的2008级在学博士生,可申请延期,并在6月15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见附件3)及相关学位论文进展工作报告递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
对于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大工校学位【2016】)5号,附件4)文件规定的2008级在学博士生,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见附件5),并在6月15日前由学部(学院)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经审批同意后,学生须在2018年12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博士结业证书。
二、劝退处理
对于无法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2009级和2010级在学博士生进行劝退处理。被劝退的博士生应填写《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见附件2),6月15日(周一)前由各学部(学院)统一报研究生院培养处。
符合申请博士或硕士学位答辩条件的2009级和2010级在学博士生,可申请相应的学位论文答辩。2009级博士生应在2019年6月份完成拟申请的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工作;2010级博士生应在2019年12月份完成拟申请的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完成学位讨论工作。
三、学籍预警
对2011级、2012级、2013级和2014级(2014级不含直博生)的在学博士生进行学籍预警,请各学部(学院)通知博士生及导师,尽快完成相关培养计划,加快学位论文工作进度,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要求博士生在6月15日前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见附件3),说明学位论文没有按期完成的原因,经导师签字后报学部(学院)审批,并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今后博士生学籍预警工作将按学期与学籍注册同步进行,各学部(学院)要认真做好博士生学籍提醒和预警工作,提高培养质量。
四、近三年清退、劝退与学籍预警工作方案
2017年我校开始集中清退、劝退超期博士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分流淘汰效果。在此基础上,我校对超期博士生的清退时间年限将由超过十年逐步过渡到超过八年,劝退时间年限将由超过八年逐步过渡到超过六年,在2020年对超过六年的博士生将按离校并保留两年申请学位答辩资格的做法执行(即“6+2”学籍管理模式)。近三年我校超期博士生清退、劝退与学籍预警方案见下表。
近三年我校对超期博士生清退、劝退与学籍预警方案汇总表
年级 |
2018年 |
2019年 |
2020年 |
2008级 |
清退。符合条件的,应在2018年12月之前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无。 |
无。 |
2009级 |
劝退。符合条件的,应在2019年6月之前完成答辩和学位会讨论。 |
清退。符合条件的,应在2019年6月之前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无。 |
2010级 |
劝退。符合条件的,可在2019年12月之前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清退。符合条件的,应在2019年12月之前完成答辩好学位讨论。 |
无。 |
2011级 |
学籍预警。 |
劝退。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半年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清退。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半年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2012级 |
学籍预警。 |
劝退。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半年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清退。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半年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2013级 |
学籍预警。 |
学籍预警。 |
劝退。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半年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2014级 |
学籍预警。 |
学籍预警。 |
劝退。符合条件的,可延长半年完成答辩和学位讨论。 |
2015级及以后各年级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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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预警。 |
学籍预警。 |
目前,研究生院已将博士生在学人数与博士生招生人数和招生资格挂钩,已将博士生毕业率与学部(学院)绩效考核挂钩,请各学部学院和广大博士生导师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超期博士生的清退、劝退和学籍预警工作,妥善做好超期博士生的清退和劝退工作,稳步推进我校博士生培养工作,提高培养效率和培养质量,保证学位论文质量。
联系人:培养处 赵晓威 84708332 zhaoxw@
学位办 乔英子 84708334 qiaoyz@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28日
附件目录: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清退汇总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退学审批表》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
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大工校学位【2016】)5号
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关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附件1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生清退汇总表
教务员签名: 日期:
主管部长(院长)签名: 学部(学院)公章
附件2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研 究 生 退 学 审 批 表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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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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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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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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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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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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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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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博士 |
硕博连读( ) 直接攻博( ) 统招( ) |
申 请 理 由 |
签字: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主管部长(院长)意 见 |
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 培养处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创新基金办确认缴费 |
已超出基本学制最长年限的研究生办理退学手续时,不需要返还学校已发放的奖助学金。 签字: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 主管副院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 常务副院长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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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只适用于2008年、2009年、2010年超期博士生退学使用
附件3:
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
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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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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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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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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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延期的延期次数 |
第 次 |
学位论文预期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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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论文延期申请报告撰写大纲: 1. 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完成情况及阶段性成果; 2. 学位论文延期的原因; 3. 延期后的工作计划及预期完成时间。 4. 影响学位论文工作进度的非学术性原因(事假、病假等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说明。 (本栏可加页) |
导师意见(对博士生延期原因、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申请延期工作计划等进行审查,给出是否同意延期的具体意见)。 1) 是否同意延期:□ 同意,□ 不同意 2) 关于学位论文及其他非学术性原因说明(可以加页):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学部(学院)意见: 研究生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超过学位申请最长年限的博士生须将延期申请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并报送研工部备案。 |
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查结果: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4:
关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的规定
大工校学位〔2016〕5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博士生培养过程分流机制,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便于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实施)第七条和第十五条规定,以及《大连理工大学各类研究生基本学制与学位申请年限的规定》、《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完善淘汰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细则》等文件要求,现对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本学科的硕士学位予以如下规定。
1. 适用对象
(1)经导师和学部(学院)确认博士在学时间超过我校规定的博士学制最长年限(直博生为5年、硕博连读生为6年、统招博士生为4年,下同)、且无法达到我校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尚未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统招博士生。
(2)博士生本人认为其博士在学时间超过我校规定的博士学制最长年限、且无法达到我校相关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主动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尚未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的统招博士生。
上述(1)和(2)两种情况的博士生以下简称该类博士生。对于在博士学习阶段可以由博士转为硕士的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可办理博士退学转为硕士的手续,不执行本规定。
2. 申请条件
该类博士生在申请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应满足如下规定:
(1)课程学习:课程学习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1981年5月20日实施)第七条关于硕士学位的考试课程和要求,即选修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语课、4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由本学科专业确定)且学习成绩合格;
(2)发表论文:至少发表(含录用)1篇与论文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授权1项与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并满足所在学部(学院)关于硕士学位授予对发表论文的要求;
(3)学位论文研究报告:提交字数不少于2万字的学位论文研究报告或学位论文,可参照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模版撰写学位论文研究报告。
3. 申请与审查
(1)由该类博士生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见附表),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经导师同意后,报学部(学院)审查;
(2)由学部(学院)组织不少于5位教授(均为硕导、且博导不低于3人)的专家组,审查课程学习成绩和发表论文情况是否满足要求,并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对其博士期间的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学术水平评审,学生PPT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和讨论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经审查,达到本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批同意后,学生须在6个月内完成硕士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
(4)对于硕博连读的该类博士生,能够申请的硕士学位类型(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取决于其转为博士之前的硕士学位类型。
4. 论文外审与答辩
(1)此类硕士学位论文须送2份校外专家盲审,送审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组织完成;
(2)外审意见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办法》(【2015】38号)要求的,可单独组织答辩或参加硕士集中答辩,具体由学部(学院)确定;
(3)该类硕士学位论文不能参加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
5. 学位授予与结业
(1)该类博士生的硕士学位申请材料,经学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由分委员会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授予硕士学位。
(2)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该类博士生,可颁发博士结业证书。
6. 本规定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对于2016年3月1日起至本规定通过之日期间已办理离校手续且符合本规定的博士生,也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但不补发博士结业证书。
7. 本规定解释权归学位办。
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1日
附件5:
大连理工大学未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博士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查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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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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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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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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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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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部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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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类型 |
□ 统招博士生 □ 硕博连读 □ 直博生 |
读博之前 学位类型及专业名称 |
□ 学士学位 □ 学术学位,专业名称: □ 专业学位,专业名称: |
拟申请硕士类型及专业名称 |
□ 学术学位,拟申请专业名称: □ 专业学位,拟申请专业名称: |
博士生申请本学科的硕士学位理由(可附页),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博士生课程学习成绩,须附课程学习成绩单并加盖研究生院培养处公章; 2) 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博士学位论文完成情况、阶段性成果、以及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等,具体可参照我校博士学位论文模版要求,字数不少于2万字; 3) 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须附发表论文复印件等材料; 4) 非学术性理由(如家庭、身体等原因),可附必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导师审查意见(审查博士生提出的申请硕士学位理由是否充分,并对课程学习成绩、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情况、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情况、非学术性理由等给出具体审查意见,是否同意博士生申请本学科的硕士学位的意见)。 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
点长审查意见(点长对博士生申请理由及导师意见进行审查,是否同意博士生申请本学科的硕士学位)。 点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部(学院)专家组学术审查意见表 |
答辩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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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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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专 家 组 构 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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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称 |
学科 |
是否博导 |
签字 |
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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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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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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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家组不少于5位教授,要求均为硕导、且博导不低于3人,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学术审查,学生汇报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和讨论时间不少于30分钟) |
专家组审查意见(专家组对博士生的课程学习成绩、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情况、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是否达到申请本学科的硕士学位要求等进行审查,投票表决(须注明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的票数)是否同意博士生申请本学科的硕士学位)。 □ 课程学习是否满足申请硕士学位要求:□ 满足,□ 不满足。 □ 发表论文或发明专利是否满足申请硕士学位要求:□ 满足,□ 不满足。 □ 所提交的学位论文工作报告是否满足申请硕士学位要求:□ 满足,□ 不满足。 经投票表决,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同意或不同意)该博士生申请本学科的硕士学位。 关于学位论文工作的修改意见(若有,请注明;可加页):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学部(学院)意见: 研究生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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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申请材料请附成绩单,在学部(学院)教务员处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