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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及相关教师:
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21年度候选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我校可推荐不超过3项。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1),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双面打印)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
2.每位第八届科技委委员可推荐1项,不占用我校推荐名额。推荐人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进行申报,并将《推荐表》与其他材料一同报送。
3.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4.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报送学校科研院成果部(主楼208室);电子文档请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http://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1.网络申报: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21年10月25日-11月10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组织推荐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相关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推荐。
纸质材料:2021年11月10日提交《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3.由于本次推荐我校限报3项,请有意申报的项目组务必于10月25日前电话联系科研院预报名。
4.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院:
联系人:孔凌 韩丽洁
联系电话:84707602 84708602
E-mail:kyycgb@dlut.edu.cn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技术支撑:
联系人:黑晓军,房轩宇
联系电话:13907134651,1539185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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