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部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辽教师[2017]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有效实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2017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做以通知,详见附件。
如有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老师,请按照附件《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准备材料,于9月20日前上报材料到学部办公室,同时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申请合格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yp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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