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校一流大学建设,提升教师学术研究品质和教学科研能力,为教学、科研人员创造宽松的学术成长环境,整理学术积淀、开展学术研究、进行学术交流,解放和激活学术创新力,经学校研究制订了《大连理工大学学术休假制度暂行办法》(见附件)。根据学校下达的2017-2018年度学术休假名额,学部现在开展学术休假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具备条件:
申请学术休假人员为受聘于学校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岗位的专任教师,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本校履职满5年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近5年内原则上教学、科研工作突出,成绩优秀。
(三)近5年内未有任何形式的师德失范、违规和违纪情况。
二、休假内涵及期限:
学术休假主要针对教学、科研成绩优秀的教授、副教授,鼓励其利用学术休假自由开展学术交流和研究,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休假。
学术休假一般以5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可安排一次,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报名办法:
有意报名学术休假的老师请填写附件的《学术休假申请表》一式1份于1月13日之前交到学部办公室,根据报名情况,学部组织评审后确定学术休假人选并上报人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