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部):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现对2018年度校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的方式。校教改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和部分专项项目(附件1)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以汇报答辩形式进行检查和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一般项目、教材等(附件2)由各学部、学院(部)组成5-7人(含教务处指派专家2人)评审专家组进行检查和验收。请各单位至少提前两天提交检查验收形式(阅卷或答辩)、专家组成员名单及验收时间、地点(电子文档)。拟结题项目需填写《结题书》(附件3),中期检查项目、申请延期项目需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4),申请延期项目还需提交延期申请。
二、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及要求。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结题书》或《中期检查表》,对照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工作计划、达到目标及成果、经费支出等,检查教改项目的执行及完成情况,并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教改项目检查验收评审表》(附件5),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需要补充详细评审意见。
原则上,2017年及以前的重点项目、2018年及以前的一般项目都应结题验收,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向评审组提交延期申请,说明理由。每个项目原则上只能申请延期一年,如特殊情况需再次延期请在延期申请中说明理由及项目完成具体时间。
三、检查和验收的时间及结果:
1. 请于2018年12月21日前提交材料,电子版发至:fangfang@dlut.edu.cn,纸质版结题书或者延期申请请送至3-302室。
2.关于检查和验收结果。重点和专项课题将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划拨剩余经费;对所有中期检查或验收未通过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提交材料
1.《结题书》各一份(《结题书》还需提交电子文档);结题教材项目需提交教材一本,并提交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未结题项目的《任务书》请学部、学院(部)妥善管理。
2、教务处将公布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