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学校将对2017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含科研创新训练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1.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
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项目成员须全部参加答辩,无故缺席的,项目按不通过记。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
省级、校级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部(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至少一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科研创新训练项目
科研创新训练项目由各学部(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验收,实行公开答辩,每个项目至少一人参加答辩,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根据验收结果,执行情况良好可继续进行扩展研究的项目可继续滚动支持,优秀项目可推荐作为2018年国家级创新训练项目候选项目(推荐项目需有排序)。
4.创业项目
所有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由学校成立专家组单独进行验收,每个项目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1.项目汇编:各项目撰写项目汇编(详见附件1),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电子版的上传。
2.结题报告:各项目撰写结题报告(详见附件2),提交纸质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电子版上传。
3.结题验收表:各项目填写过程记录册中的《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详见附件3),提交过程记录册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结题验收表的填写。
4.相关成果:结题验收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须提供佐证材料,如实物(电子版图片)、软件(电子版图片)、正式发表的论文(电子版)、专利(电子版图片)、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图片)等。
5、获得证书学生名单: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证书,获得证书学生名单(详见附件6)须与结题验收表中由指导老师签字确认的名单一致,提交电子版。
6.学分认定表:项目通过验收,学生可申请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作为交叉与个性发展课程学分(2015级及以前为3学分,2016级、2017级为2学分),学分认定表(详见附件7)须有学生签字确认方可获得相应学分,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完成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平台上的学分申请。
7.2017年立项并通过中期检查的所有项目均须按时参加验收,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8)申请延期,逾期不再单独组织验收。
9.科研创新训练项目单独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4月9日,结题验收时间安排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10日,4月16日前完成验收及优秀项目推荐工作。
三、其他
1.参加验收的项目材料须提交齐全,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的项目不得参加答辩。
2.学校将统一在教务处主页上公布所有项目的验收安排,欢迎全校师生参与交流。
3.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颁发证书。
4.2018年各项目经费报销截止日期为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提交材料:
学生提交:过程记录册及结题报告(附件2)纸质版。学分认定表(附件7)签字的纸质版+电子版(需认定学分的学生提交)。结题验收表(附件3)、项目汇编(附件1)、结题报告(附件2)电子版上传平台。需要证书学生名单电子版(附件6)。相关成果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以项目编号命名****(例2017101411600010001结题验收表、2017101411600010001结题报告等)。
各级项目的上述材料均提交3号楼302室方老师处,电子版发至fangfang@截止时间为4月10日